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受长沙jzk776.com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沙jzk776.com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1.2项目概况:长沙jzk776.com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启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申报发行工作。本次暂以长沙jzk776.com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A+主体信用评级开展申报发行工作,其中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申报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1.3招标编号:0646-214HNGLN0371;
1.4标段划分:一标段: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二标段: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
1.5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一、二标段承销费率上限值均为3.00‰。承销费用=实际发行总额×承销费率,两个标段均以申报发行总额(10亿元)作为计算承销费用上限值的依据,故两个标段承销费用上限值均为100000万元×3.00‰=300万元。承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佣金、主承销商组织协调费、申请备案文件、申请挂牌转让文件制作费等费用(以上费用已含应缴纳的增值税),但不包括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费用、债券登记托管费、债券存续期内发生的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付息、兑付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1.6发行期限:两个标段均不超过3年。
1.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发行:1.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2.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证监会监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投标人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被监管机构出具取消债券承销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出具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具有承销资质的机构组成;不允许一家机构单独投标的同时与其他机构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标段的招标活动;不允许一家机构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标段的招标活动,也不允许一家单位的两个或以上的团队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招标活动;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2.1.1—2.1.5款要求;
(3)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单位人员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2.1.7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2二标段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2投标人须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3投标人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没有被监管机构出具取消债券承销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2.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出具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具有承销资质的机构组成;不允许一家机构单独投标的同时与其他机构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标段的招标活动;不允许一家机构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标段的招标活动,也不允许一家单位的两个或以上的团队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招标活动;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2.2.1—2.2.5款要求;
(3)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单位人员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2.2.7若银行参与二标段投标的,可由总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在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2.2.8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3中标原则:标段一将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作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标段二将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作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4日起至 2021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部(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 因疫情影响,本项目可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gcbhngl@126.com,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通过邮箱发送的招标文件等资料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8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omepage.html/
《jzk776.com集团官网》http://www.jzk776.com/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jzk776.com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
联 系 人:黄涛 胡亚高
电 话:0731-85177557、0731-85177558
账 户 名: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 号:696581515310001
责编:邹彦男
来源:jzk776.com集团
0731-81869999